1 .凝結時間
水泥的凝結時間分初凝時間和終凝時間。初凝時間是從水泥加水拌合起至水泥漿開始失去可塑性所需的時間;終凝時間是從水泥加水拌合起至水泥漿完全失去可塑性并開始產生強度所需的時間。國家標準規定,六 大 常 用 水 泥 的 初 凝 時 間 均 不 得 短 于 硅 酸 鹽水泥的終凝時間不得長于 6.5小時,其他五類常用水泥的終凝時間不得長于 10 小時。
2.體積安定性
水泥的體積安定性是指水泥在凝結硬化過程中,體積變化的均勻性。如果水泥硬化后產生不均勻的體積變化,即所謂體積安定性不良,就會使混凝土構件產生膨脹性裂縫,降低建筑工程質量,甚至引起嚴重事故。因此,施工中必須使用安定性合格的水泥。
3.強度及強度等級
國家標準規定,采用膠砂法來測定水泥的 3天 和 28天的抗壓強度和抗折強度,根據測定結果來確定該水泥的強度等級。
4. 其他技術要求
其他技術要求包括標準稠度用水量、水泥的細度及化學指標。水泥的細度屬于選擇性指標。通用硅酸鹽水泥的化學指標有不溶物、燒失量、三氧化硫、氧化鎂、氯離子和堿含量。堿含量屬于選擇性指標。水泥中的堿含量高時,如果配制混凝土的骨料具有堿活性,可能產生堿骨料反應,導致混凝土因不均勻膨脹而破壞。